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,给出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向和路线图,体现了党中央、国务院对于政府采购的高度重视。政府采购将会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、统筹财政资源和预算体系方面真正发挥政府采购治理工具的作用。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优化体制机制
加强学习,提高政治站位,深耕政府采购领域,思考如何运用全会精神来指导工作,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。担当作为,强化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谋划。拿出抓铁有痕、踏石留印的韧劲,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,扎实做好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各项工作,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。我国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磅举措。比如,2019年,财政部出台了《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》,提出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,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。2023年底,财政部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》,提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,提高采购合同签订效率等。今年,财政部又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》,规定自2024年4月1日起,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提供全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“一站式”查询服务。2022年,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修订出台了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,从五个方面精准发力,以有力有效的财政政策措施,从制度层面更好保障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完善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
政府采购的源头是预算,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业务与预算管理的对接,有利于加强政府采购与预算执行的有效衔接,也有利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对采购计划的控制。《决定》规定,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,把依托行政权力、政府信用、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,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。对于政府采购来说,提高财政统筹度的改革将扩展政府采购制度的适用范围。我国确定政府采购范围的主要依据是采购所用资金的财政性,定义财政性资金的主要准则就是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。财政资金范围的伸缩都将影响政府采购制度的适用范围。财政资源统筹能力进一步增强,建立健全“四本预算”统筹衔接机制,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。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,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,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正式运行,预决算公开常态化制度化。始终坚持系统观念,综合统筹、协调各方,妥善处理经济和社会、政府和市场、效率和公平、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,增强改革系统性、整体性、协同性。健全预算制度,大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,提升系统化、精细化、标准化、法治化水平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,打破支出基数固化预期;完善支出标准体系,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支撑作用。
为了做好预算工作,确保财政资金用在“刀刃”上、紧要处。宁夏财政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,不断健全预算制度,大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,提升系统化、精细化、标准化、法治化水平。坚持压减一般性支出,严格控制“三公”经费做到节流,同时多方筹措资金,持续加大重点民生领域财政支出力度。将“过紧日子”要求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刚性约束加以落实,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,严格落实各项措施,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,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自觉服从预算管理要求,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。坚持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。研究制定《关于进一步加强“三公”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》。宁夏财政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,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》,把“紧”的基调和“严”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。明确从严从紧把好预算支出关口,督促部门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支出标准,将“过紧日子”要求落到实处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对预算内项目,督促尽快组织实施,将项目立项、评审工作适当前移,避免资金闲置挪用。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,以节能管理、绿色办公方式主动压减开支。
三、提高服务效能
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、新观点、新论断,深刻体悟其核心要义、丰富内涵、实践要求及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,坚持“服务高效”,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在财政的大力支持下,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能力逐步提高,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不断增强。政府采购鼓励创新、促进节能环保等政策功能得到有效发挥。全面实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,基本实现国有资产报告“全口径、全覆盖”目标。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闭环管理制度体系,建立终身问责、倒查责任机制,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。加强财会监督,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。新时代以来,我国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确立,为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。
近年来,宁夏也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、优化政府采购流程,提高服务效能。
一是优化服务流程。完善重大项目服务保障,印发了《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重点建设项目进场交易服务保障制度》,向各厅局发放《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“绿色通道”服务保障的函》,建立重点项目保障台账,已服务数百个重大项目。推进区市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见证服务统一、工业建设用地交易流程统一、专家抽取流程统一。重新梳理所有科室各岗位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,印发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工作流程控制管理制度》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档案管理规定》《国有实物资产网上交易制度》,规范交易服务行为。
二是优化系统及场地功能。印发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化操作流程补充通知》,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系统操作关键节点。进行开评标场所改造,增加10个不见面开标厅,将远程异地评标点位增加到25个,主场远程异地评标点位增加到4个,同时将评标厅席位进行重新布线,确保每个席位在摄像头下清晰可辨。推进实现国有建设用地竞买保证金线上划转,同时配合推进工程、政采交易系统二期建设、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迁移、电子资料归集和国有产权交易系统更新建设。
另外,宁夏还推行进场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全程自助值机式服务,完成场外项目自助抽取。完善项目进场登记,结合政府采购项目进场自动登记受理经验,推行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自动登记受理,在线提交项目进场资料,系统自动进行核验,实现秒推秒办。完善数字见证服务,启用场地可视化系统及配套轨迹定位设备,对进入评标区域人员使用轨迹定位胸牌进行移动轨迹数据实时采集,实现评标区域人员行为可溯可查。完善项目电子档案归集,形成各领域的电子档案清单,完成排污权交易、用水权交易电子资料归集系统框架建设。向电子化、数字化、智能化转型。
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、绿色、创新等政策措施,学好用好合作创新采购方式,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效。加强采购文件编制、采购活动组织管理,严禁在采购过程中排斥和限制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、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行为。落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政策要求,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平等、便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,有效降低采购交易成本。坚持专业化发展,转变“程序代理”的理念,注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,结合自身特点加大对相关行业采购需求和行业发展现状的研究,走专业化、差异化发展道路,为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。
四、立足本职工作,推动新时期政府采购健康发展
今年以来,宁夏自治区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,抓重点、促创新,不断优化平台交易系统,并对包括政府采购系统在内的四大系统进行升级。不仅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,提升市场主体用户体验,还推动更多服务事项“就近办”“网上办”“掌上办”,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。
一是抓重点,制度先行,推动采购服务规范化。推动14个部门联合出台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》,推动局印发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信息评分细则》《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(竞买)保证金操作规程》,弥补政策制度缺漏。
二是攻难点,理念先行,推动采购服务提质增效。完善保证金管理,定期进行对账查账,按月梳理滞留保证金,确保投标(竞买)保证金及时转退。完善金融机构管理,免费对接各类金融机构23家,19家金融机构服务费率已降至2‰以下,8家金融机构降至1‰,16家金融机构保函开具时限仅需5分钟。完善专家抽取服务,推行进场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全程自助值机式服务;完成场外项目自助抽取。完善项目进场登记,结合政府采购项目进场自动登记受理经验,推行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自动登记受理,在线提交项目进场资料,系统自动进行核验,实现秒推秒办。完善数字见证服务,启用场地可视化系统及配套轨迹定位设备,对进入评标区域人员使用轨迹定位胸牌进行移动轨迹数据实时采集,实现评标区域人员行为可溯可查。完善项目电子档案归集,形成各领域的电子档案清单,完成排污权交易、用水权交易电子资料归集系统框架建设。
三是“不见面+远程异地评标”持续扩面增效。着力提升电子化交易水平,减轻市场主体交易成本,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电子化率均达97%以上。其中,工程建设项目“不见面”开标比例达90%以上,远程异地评标比例稳定保持在60%以上。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率达81.1%,企业投入纸质标书及交通成本有效降低。省际远程异地评标范围持续扩大辐射,指导全区各交易中心与福建省、陕西省等6省以及厦门市、漳州市等15市交易中心分别签订了协作协议。开展省际间远程异地评标项目34个标段,使用区外专家152人次。推动更多服务事项“就近办”“网上办”“掌上办”,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,提升智慧化、精准化、个性化服务水平。加强平台建设统筹,提升数据共享能力。围绕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,健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,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、办事流程最优化、办事材料最简化、办事成本最小化,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。(尹君宁)